最高检:检察机关依法对李达球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014年7月29日讯,今天上午,最高检通过官方网站和微博发布了检察机关依法对李达球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的消息。
资料图片:李达球 来源:新华社
消息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总工会原主席李达球涉嫌受贿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吉林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已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被告人李达球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达球利用其担任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委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贿赂,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高检:大要案信息公开常态化
最高检新闻发言人肖玮表示,近期最高检颁布施行了《职务犯罪大要案信息发布暂行办法》,最高检与地方检察机关通过门户网站、官微微信及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同步发布了一大批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涉嫌职务犯罪案件。肖玮称,今后,全国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大检务公开力度,推动新闻发布和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据记者统计,本月以来,最高检已经发布了26条对厅局级以上高官立案侦查的信息,2条提起公诉的信息。
来源:北京晚报-北晚新视觉网 记者: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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